关于2019年1月工资的说明
1.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冀政发【2018】8号文件规定,本月调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
2.本月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项目扣除政策,由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认定工作尚未完成,本月教职工实发工资中未扣除个人所得税,在下月工资中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