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年终财务决算和建立2024年新账的需要,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财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清理本部门的往来款,所有职工借款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到财务核销完毕。 2.截至2023年11月29日,中长期贷款预付款余额还有2159.75万元,请相关部门抓紧完成报账手续冲销借款。 3.为保证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材料盘存及出库工作,请相关部门及时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报告计财处对账。对已经出库的各种物品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于12月10日之前交计财处进行账务处理。 4.2023年发生的需要报销的业务,包括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完成报销,核算科将于2023年12月15日停止接单工作,进行年终决算。 5.2024年报账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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