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通知》(冀财教〔2022〕52号)规定,截止到2023年10月底,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其他运转类项目资金要达到90%。对达不到支出进度的单位,财政厅将按比例扣减2024年预算。截至2023年9月底,我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为58.88%,远低于要求的90%比例。 10月底是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考核节点,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分析本单位支出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并及时报账。此外,根据河北省财政厅要求,需全面清理上年结转资金,因此存在上年结转项目的部门务必加快支出,避免收回财政统筹,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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