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规定,截止到2019年10月底,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百分之九十。对达不到支出进度的单位,财政厅将按比例扣减2020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及2020年预算。 截至2019年9月25日,我校专项项目支出进度为52.57%,远低于上级的执行进度要求。 因此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分析本单位支出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并及时报账,务必于2019年10月30日中午前将手续齐备的报销单据送至会计核算科。
附件: 2019年专项项目支出进度统计表(截至2019.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