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及各资金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厅要求,2018年度结转的一般预算拨款专项项目资金,省级资金将于9月底、中央财政资金将于12月底前统一由财政厅收回统筹。
请各部门务必按照财政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支出,如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不再使用,需由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于8月26日下午下班前报计财处计划管理科。联系人:闫妹姿;联系电话:2291209。
2018年度结转一般预算拨款专项项目资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