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财务报账规范化管理,现将公务卡、发票等报账时应注意的相关3项问题说明如下: 1、 有关公务卡问题 ⑴ 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物品必须用公务卡结算,后附刷卡小票或银行流水(建行官网(手机APP)可以打印公务卡消费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⑵ 公务卡刷卡消费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如不一致,按较少金额报销。 2、 有关发票的问题 ⑴ 报销发票明细要与零采物品一致,发票票面内容要完整。包括名称、单价、数量等,发票明细必须由税控系统出具(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票面可以显示八行明细,明细多者可以由税控系统出具清单)。如下图所示:

⑵教职工在开具住宿费发票时,应标明住宿天数、标准、金额等事项,作为住宿费报销的依据,信息不全不予报销。 3、 其他问题 ⑴报销单中制表人、经手人、验收证明人等均应为在职职工,不允许学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签字。 ⑵发放物品的报销附件中必须具备发放表,发放表必须要有制表人签字。(发放物品数量和金额合计应与发票一致) 
⑶填《因公出国(境)报销单》时汇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应使用汇兑当日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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