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通知》(冀财教〔2022〕52号)规定,现就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工作提示如下: 一、截至2025年5月26日,我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为20.93%,与省财政要求的6月底达到60%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现有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与深入分析,并釆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此外,根据河北省财政厅要求,需全面清理上年结转资金,因此存在上年结转项目的部门务必加快支出,避免收回财政统筹,造成资金损失。 二、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单位资金监管和使用的主体责任,对已发生且符合付款条件的支出务必尽快办理报销手续,确保预算资金高效使用。 计财处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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