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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1-6月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2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1-6月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现需对2024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范围:2024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

    2、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工作主体: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资金主管单位(部门)作为绩效评价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经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需要完成的工作及报送时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清单”(见附件1)中列示的项目,请相关资金主管部门逐项目填写《2024年度1-6月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见附件2)并提供绩效监控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撰写《1-6月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模板见附件3)。于7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9451174@qq.com,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在“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汇总表”(附件4)中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至计财处计划管理科。

    其中附件2具体填报方法为:模板表格中标黄部分按项目绩效实际运行情况自行评价填报,标黄部分均为必填项,请务必填报完整。填报完成后的样例可参考附件5。

    此外,附件2绩效监控情况表需按附件1项目清单中列示的项目单独填写,附件3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可按资金主管部门汇总成一份上报,也可按项目单独上报。

    需注意的是,2024年度所有校内项目均在绩效监控范围内,附件1中未列举的项目,请相关资金主管部门根据2024年度预算申报资料中填报的绩效目标表参照此通知进行监控评价,主要评价绩效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绩效监控相关资料由部门自行留存。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 闫妹姿,孔令秀,联系电话:2291209。


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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