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确保各位教职工2025年能够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此项操作。 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229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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