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2024年校内预算项目库填报采用线下填报、现场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集中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地点:行政楼3楼315室。
因2024年完善了预算审核流程,为提高填报审核效率,现将政府采购预算及资本化预算等预算填报要求及信息化项目、工程项目、维修类项目等各审核节点的审核要求公布如下,请各部门提前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一、政府采购预算:(审核部门:国资处,审核人:杨希)
1. 各经费预算中涉及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的全品类内容(除科研试剂、耗材),均需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请提前准备各经费项目下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的政采预算内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是否中小企业预留等)。
2. 包含货物、服务、工程混合的采购项目,请注意按不同类别分开上报。工程项目中包含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如电梯、空调、桌椅等),应当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列明采购品目。
3.涉及《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附件1)采购目录内容的要细化至底层目录精准对应上报。
4.办公用品类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家具用具目录下采购内容,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5.请勿出现漏报、少报政府采购预算,造成无法采购的情况出现。
政府采购项目详细审核要求请咨询国资处,联系人:杨希,联系电话:2290471。
二、资本化预算:(审核部门:国资处,审核人:黄露)
1、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界定
根据固定资产定义和《承德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承医政发﹝2015﹞72号),满足下述四个条件: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由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下拨经费,各类科研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各单位自有经费购置和建造的以及接受社会捐赠的;③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④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设备单价超过1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单价超过500元,土地、房屋、构筑物、文物、模型、陈列品等单价超过0元,图书档案批量超过1000元,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如果软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单价超过1000元,且合同中明确注明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则作为软件类(无形资产)管理范围核算。
2、固定资产计价原则
购入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成本(如设计费、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附加费等)计价。
3、编报新增资产范围和标准
(1)编报新增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车辆、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无形资产等7大类别。各部门申报预算时涉及新增资产购置事项的,要如实填写新增资产品名、数量、单价、用途和拟报废(更新)等信息。
(2)2025年拟新增资产中,对于已制定了资产配置标准的,要按《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冀财资〔2022〕69号)执行,并严格控制用于专项业务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对于尚没有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要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结合部门职能、资产存量(注:资产存量是资产增量的重要制约因素)、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充分论证后,提出购置需求。不得超标超编配置,不得无关配置,不得捐赠。
(3)资产配置表增加“资产配置方式”“是否国产化”选项;
资本化预算详细审核要求请咨询国资处,联系人:黄露,联系电话:2290090。
三、信息化项目:(审核部门:教育技术中心,审核人:邓尧)
涉及购置系统、软件以及多媒体建设等信息化项目需提供“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并上传至项目库附件(编写模板见附件2)。信息化项目详细审核要求请咨询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邓尧,联系电话:2517053。
四、维修类项目:(审核部门:后勤处,审核人:刘文涛)
涉及维修类项目详细审核要求请咨询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刘文涛,联系电话:2290770。
五、其他预算填报要求:(审核部门:计财处,审核人:闫妹姿 许洪芳 孔令秀)
1.申报预算项目需上传政策依据文件等附件。
2.基建维修类项目、含新增资产项目需按《承德医学院基建及维修项目库管理办法》(承医政发[2021]44号)、《承德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医政发[2021]52号)要求上传论证报告等附件,工程项目预算须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确认(招标控制价)。
3.项目年度绩效表及其他填报要求请咨询计财处,绩效联系人:许洪芳,联系电话:2290689;其他联系人:闫妹姿,孔令秀,联系电话:2291209。
此外,因场地设备有限,请各部门及时填报预算并按附件3中安排时间按时到现场参加现场审核,以便校内预算项目库内容审核无误后及时上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计财处。
附件1:《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pdf
附件2: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docx
附件3:预算填报时间安排表.xlsx
计财处 国资处 后勤处 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