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冀财教[2023]24号)文件要求,我校现需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1.请相关部门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项目情况表”(附件1)及“2022年申报中央财政项目绩效目标资料”(附件2)对2022年度中央财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上报《2022年度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及《2022年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4)。(涉及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国资处、后勤处) 2.根据通知文件测算,我校未细化的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部分约612.65万元,此部分资金按照文件精神重点支持方向为学科建设、科研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及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因报送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滚动规划储备项目库中遴选可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已完成论证的成熟资本化项目进行申报,上报《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5)。 上述材料按部门汇总后上报,请于2022年2月10日(本周五)下午前将电子版提交至计财处,由计财处汇总后统一上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版请于开学后尽快提交至计财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计划管理科 闫妹姿 孔令秀,联系电话:13231423496,18732187921,邮箱1119451174@qq.com。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项目情况表.xlsx
附件2:2022年申报中央财政项目绩效目标资料.rar
附件3:2022年度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4:2022年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5: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6:上级通知相关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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