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谋划中长期贷款项目的通知》(冀教发函[2022]60号)文件通知,国家发改委近期将组织“中长期贷款”项目的申报。该项目涉及教育领域的主要是对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设备购置与更新提供贷款。 针对这一机遇,请各部门依据文件通知的贷款支持范围,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在全面核查教学科研设备配备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上水平”的原则,认真研究确定新增和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的需求,提前做好贷款项目储备工作和拟购置设备的论证工作。待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后,我校将按教育厅具体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按照职能分工,本次“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中计财处主要负责牵头组织校级层面的对外申报工作,教务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分别负责组织所属部门的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的论证与申报工作,请注意教学、科研、学科申报的设备互相之间不要出现重复。 因上级正式文件尚未下发,项目目前处于提前谋划论证阶段,请相关资金主管部门暂在预算系统中按校内项目库格式填报资料并进行论证,于9月23日前将项目库资料和论证报告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计财处,论证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119451174@qq.com。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计财处计划管理科,联系人:闫妹姿,孔令秀;联系电话:13231423496;18732187921。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谋划中长期贷款项目的通知》(冀教发函[2022]60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