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通知》(冀财教〔2022〕52号)规定,截止到2022年6月底,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其他运转类项目资金要达到60%。对达不到支出进度的单位,财政厅将按比例扣减2023年预算。截至2022年5月底,我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为36.57%,远低于要求的60%比例。 因此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分析本单位支出进度,克服因疫情防控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并及时报账。此外,根据河北省财政厅要求,需全面清理上年结转资金,因此存在上年结转项目的部门务必加快支出,避免收回财政统筹,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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