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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编报2019-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紧急通知》(冀财教[2019]11号)通知,结合学校2018-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滚动规划,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统筹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

2、各部门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学校将结合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项目。

3、2019、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已通过校内初步论证(上一轮三年规划),具体项目及申报金额见附件2,若项目需要调整或修改,请重新进行申报。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及2019、2020年项目修改参照附件3进行。

4、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项目分别由教务处、科技处组织申报,相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由教务处、科技处负责;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由计财处组织申报,请各部门于3月4日中午前将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项目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计财处42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877299776@qq.com。联系人:闫妹姿,联系电话:2291209。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编报2019-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紧急通知

附件2:2019-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规划表

附件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需提交资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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